2026-01-07 16:17:0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彭海波)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二十余年的相邻关系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自诉案件。立案庭庭长主动介入,协同综治中心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当庭向自诉人赔礼道歉并履行赔偿协议,自诉人撤回起诉,两家人表示今后和睦相处。
自诉人佘某某与被告人潘某某、刘某、明某某系邻居关系,因相邻权益问题产生矛盾长达二十余年。多年来,双方因琐事屡生口角,积怨日深。2022年5月,自诉人与三被告人因相邻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导致自诉人佘某某轻伤二级。桑植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因涉嫌犯罪证据不足,遂撤销了该起刑事案件,对双方进行了治安处罚。自诉人不服,一直信访。2025年7月3日,佘某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近20万元。
立案庭庭长了解到此案涉及长期信访隐患,若不妥善处理,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邻里和谐稳定,便主动介入,努力做起了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立案庭庭长发现双方虽然情绪对立,但内心深处仍渴望和睦邻里关系。于是,他巧妙运用“孟母三迁”、“六尺巷”等中华传统文化典故,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以长远眼光看待当前纠纷。同时深入阐释故意伤害罪等相关罪名的法律后果与民事赔偿标准,让当事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态度开始转变。被告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表示愿意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自诉人也表示,其实内心深处并不想看到邻居受到刑事处罚,只是二十年的积怨让自己难以释怀。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当场向自诉人诚恳道歉,并履行了全部赔偿款项;自诉人表示谅解,自愿撤回刑事自诉。
签完协议的那一刻,令人动容的一幕发生了:两家人抱头痛哭,释放了积压二十年的情绪。“这些年,我们过得都不舒心啊!”“远亲不如近邻,以后咱们好好相处!”简单的话语,却饱含了浓浓真情。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一起刑事纠纷,融化了两家人二十年的积怨,更是桑植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生动实践。立案庭庭长表示:“法院工作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注重案结事了。特别是涉及邻里纠纷的案件,调解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桑植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去年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纠纷占民事案件总量的42%,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组稿: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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