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7 12:39:0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唐祯)物业服务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良好的居住环境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双向奔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常因其群体性、易复发、化解难等特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津市某小区共有业主482户,自2011年起一直由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间,业主与该公司因绿化、小区管理、设备维护等原因产生纠纷,矛盾日益加剧,多数业主未按期缴纳物业费。2024年9月,该公司退出小区停止服务,此时共计466户业主欠缴物业费,累计欠费金额达168万元。某物业公司对物业费催收未果,欲向法院提起批量诉讼。与此同时,小区业主委员会也向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其赔偿小区整改费、设备维护、修复费等共计72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津市市人民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研判,联合街道人员召集业主委员会、某物业公司4次召开协调会,为双方提建议指出路,最终促成庭外和解。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津市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庭审外化解机制,以事了、人和为追求,通过“提前介入—诉前预防—多方借力”的方式促成和解,实质化解矛盾。
实地调查,主动出击。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根源在于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的分歧,由于业主诉讼能力参差不齐,虽主张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却苦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导致案结后双方矛盾依然存在,难以形成良性循环。为实质化解矛盾,2025年初津市市人民法院组成由分管民事审判院领导牵头,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参与的审判团队,对全院近两年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梳理,清分诉辩主张,归纳矛盾焦点。组织团队成员深入全市涉诉小区实地走访,对各小区物业服务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形成问题清单,针对可能出现的批量诉讼提前介入。
座谈会诊,预防先行。2025年3月,津市市人民法院邀请全市物业公司召开座谈会,听物业之“难”,开解困之“方”。法院认真听取物业公司的经营困境,向其释明在物业服务中应尽的义务,分析与业主矛盾的焦点;现场展示法院对各小区物业服务现状的调查图片、问题清单,针对各小区的物业服务现状一一提出改进建议;开诚布公点明法院今后的办案方向,敦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府院联动,多方借力。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受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物业公司批量起诉、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互为原被告、业主反映激烈等案件,津市市人民法院坚持先行调解,靶向办理,借助府院联动机制,联合镇街力量组织庭外调解。召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镇街代表进行座谈,将矛盾点逐个击破;引导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责,协助收取物业费;敦促物业公司有效整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以司法冻结方式协助资金监管,保障收取的物业费不被私分、挪用,解除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后顾之忧。
民生无小事,津市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实质化解矛盾”为目标,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原则,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妥善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良性互动,助力民生发展。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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