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亲密关系敲诈54万,一男子获刑14年 浏阳检察提醒:警惕“爱”之名的控制与敲诈

谭玉芳 周晓艳     2026-01-07 10:21:1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谭玉芳 周晓艳)近日,由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该案揭开了被告人朱某长期通过建立亲密关系对女性进行精神控制(即俗称的“PUA”),并以威胁、曝光隐私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自2018年6月起,朱某隐瞒已婚事实,与一名被害人发展为亲密关系。在交往过程中,朱某一方面经常向被害人借款,另一方面利用被害人的感情与信任。当被害人发现朱某已婚事实并提出分手时,朱某不仅未终止不当关系,反而变本加厉,通过威胁要公开二人婚外情关系、散布被害人私密照片、报复被害人家人等方式,持续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被害人迫于恐惧,不但被迫持续满足其金钱索求,甚至在被害人罹患重病住进ICU期间,朱某仍在拨打电话进行敲诈勒索,直至被害人亲属察觉异常后报警,其恶行才得以曝光。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初查认定的敲诈勒索数额为11万余元。然而,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发现,涉案微信账单流水庞大繁杂,时间跨度长,可能存在大量未查明的犯罪事实。为彻底查清案情、还原真相、还被害人公平,检察官带领办案团队,会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长达数年的微信转账记录逐页逐笔进行梳理,并交叉比对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被害人陈述等证据,严格甄别正常经济往来与胁迫索财行为。通过严谨的筛查和引导补充侦查,最终成功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将该笔犯罪事实的涉案金额精准认定为‌人民币54万余元‌。

在审查第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审查海量电子数据,发现朱某与另一名女性也存在异常频繁的经济往来和联系。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职业敏感,检察官判断朱某可能存在其他尚未被追究的犯罪行为,随即依法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经深入调查查明,朱某在与第一名被害人交往的同期,竟然以相似手法与另一名被害人发展关系,并同样通过威胁公布裸照、报复家人等方式,对其实施敲诈勒索。即使在朱某被抓获归案后,其仍试图通过信件继续向该被害人索要钱财。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某的这起漏罪事实予以‌追加追诉‌,确保其所有罪行均受到法律审判。

最终,法院依法对朱某实施的数起敲诈勒索犯罪事实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上述判决。判决生效后,其中一名被害人家属向承办检察官赠送了写有“匡扶正义,秉公执法”的锦旗,表达了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的由衷感激。

检察官提醒:恋爱本身是一件幸福美好的事情,但在交往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惕那些以“爱”为名的控制与索取。交往期间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以防成为别有用心之人要挟的筹码。发现对方存在异常的控制欲、威胁恐吓或索要钱财等行为,要想办法摆脱操控,向家人、朋友求助,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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