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建平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7 09:08:18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5年,常德公安交管部门坚持防事故,保平安,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全市共计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81起,有力维护受害群众利益,彰显了办案的专业化水平和为民办实事的敬业精神,受到群众称赞。
受害人家属送来锦旗
案例一:肇事者害怕承担责任逃逸
肇事者撞人后,因害怕承担责任,选择逃逸,没想到酿成受害者死亡的悲剧。2025年12月14日,临澧大队接到报警,在合口镇芭茅社区路段,一老人倒在地上,已无知觉,疑似被车辆撞击,后经送医院抢救身亡。民警通过两天两夜的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调查走访目击证人等工作,最终锁定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及嫌疑人邵某的信息。民警迅速找到邵某家中,并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通过痕迹比对,确认为肇事车辆。邵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将受到法律严惩,并承担受害人的经济赔偿。
案例二:肇事者逃逸后打牌
肇事者撞人逃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还去老人活动中心打牌,没想到警察找上门来。2025年12月10日,鼎城大队六中队接到报警,在X046韩公渡镇五甲村路段,一名老人被车辆撞倒,肇事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发现受害老人为聋哑人,手脚都被撞伤,事故发生时有另一位老人同行。民警根据目击老人看到的一辆白色四轮电动车为线索,迅速展开破案侦查工作。由于这类车辆无牌无证,续航里程长,给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民警克服困难,持续追踪,根据四轮电动车行驶轨迹方向,从五甲村找到石公桥镇王家桥老年活动中心,终于找到了正在打牌的乐某及无牌四轮电动车。乐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受到法律严惩,并承担受害人的经济赔偿。
案例三:嫌疑人转卖车辆消除证据
嫌疑人将肇事车转卖,企图消除证据,最终逃不过民警的慧眼。2025年10月31日,澧县居民颜某拄着拐杖沿着省道S233线羊耳村路段行走,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肇事者驾车逃逸。接到报警,火连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勘查, 第一时间将受害人颜某送到医院接受治疗。由于颜某是一位盲人,无法提供肇事者及车辆信息。民警根据现场留下的摩托车玻璃碎片,调查走访周边村庄群众。经过数日,终于锁定肇事者孙某及摩托车。民警赶到孙某家中,却遭到无理抵赖,又进一步调查发现,孙某已将肇事摩托车转卖。民警又顺藤摸瓜找到摩托车,并查扣到中队。在证据面前,孙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受到法律严惩,并承担受害人的经济赔偿。
民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留机动车,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拘留15日;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拘留15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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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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