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6 18:14:2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6日讯(通讯员 艾方方)一笔百万货款,让曾愉快合作的两家企业对簿公堂;一番倾尽法理与情理的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秉持“为民司法”理念,在涉企纠纷化解中通过促成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和解除保全冻结的方式,既为债权人实现权益保护,又为负债企业持续发展争取宽松环境,实现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温度和智慧。
2025年4月,上海市甲公司与岳阳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材料采购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采购石材,合同约定了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供应材料。2025年8月,甲公司案涉项目的材料送货完毕,并将对账单发送给乙公司,货款总金额为140万余元,乙公司前期已支付40万余元,尚欠100万元货款未付。甲公司多次催讨货款未果,于是一纸诉状将乙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还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乙公司的银行账户。
诉讼过程中,本就经营压力重重的乙公司因被冻结账户,更是雪上加霜,日常运营困难,剩余款项的偿还能力被进一步削弱,即将面临着被各路供货商陆续起诉的现实问题。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绝非两家企业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通过沟通交流,决定采取快速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通过法律条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阐述利弊关系,结合双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轮番磋商,确定还款金额、还款期限,最终促成双方调解,乙公司承诺在签订协议之日支付货款30万元,剩余货款在一年之内付清。签订调解协议后,甲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并如期拿到了第一笔货款。
该案从申请保全到开庭前调解,有力缩短了诉讼周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企业困境。下一步,平江县人民法院将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竭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有温度、可期待的司法保障服务。
责编:张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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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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