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6 18:06:5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6日讯(通讯员 陈谦)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法官耐心细致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2025年4月,胡某驾车前往购买车辆保险途中,与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蒋某受伤,其车辆与骑行装备受损。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阅卷梳理案情,发现本案存在两大争议点:一是蒋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较高,二是胡某车辆未依法投保相关保险,赔偿需由其个人全额承担。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化解纠纷,法官决定在开庭前组织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各执己见。蒋某坚持要求足额赔偿,胡某则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梳理证据与赔偿依据,多次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胡某释明未投保车辆上路的法律风险及全责方应承担的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向蒋某说明赔偿项目的法定认定标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最终,二人各退一步,就赔偿金额与支付方式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就此化解。
法官提醒:依法为机动车投保是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的重要措施。车辆上路前务必及时足额投保,切勿心存侥幸,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责任人将承担全部赔偿,得不偿失。
责编:张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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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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