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廉洁防线,打造执行铁军——湘潭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廉政教育学习会湘潭县分会场

    2026-01-05 15:42:3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冯一桓)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筑牢干警廉洁自律思想防线1月4日下午,湘潭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廉政教育学习会召开,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波、督查处处长王宏坤到湘潭县人民法院分会场指导。湘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远,执行局局长周宁及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聚焦执行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与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分析了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了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并就2026年全市执行工作的谋划与推进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刘波对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表示,执行工作处于兑现司法裁判的“最后一公里”,权力集中、环节众多,面临的诱惑和风险也相对突出。刘波要求,全市执行系统必须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全体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严于律己,始终坚持规范执行、廉洁执行。他表示,每位干警都要对执行岗位的高风险性保持清醒认识,不断加强自我总结、自我警示,强化内在自律,确保执行权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王宏坤结合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剖析。并指出在执行文书制作、送达程序、卷宗归档等具体环节中可能存在的规范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点。他表示,细节决定成败,规范关乎公正,全体执行干警必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干净”用权,用纪律的“盾牌”保护好自己。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每一项执行行为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维护司法执行的清正廉洁形象。

曾朝阳对全体执行干警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是严守程序,令行禁止。坚决杜绝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绝不允许将手中的执行权异化为个人恣意妄为的工具二是清廉自守,一尘不染。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时刻警惕被“围猎”,保持执行队伍的纯洁性三是规范文明,彰显公正。 既要敢于“亮剑”,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必须将法律的刚性与司法的温度有机结合四是接受监督,阳光运行。主动将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置于阳光下,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赢公信。

曾朝阳表示“纪律是铁,谁碰谁流血;规矩是钢,谁碰谁受伤。”他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务必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行铁军,用每一次规范、高效、清廉的执行,切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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