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5 11:18:53

新湖南客户端1月5日讯(通讯员 刘紫洋)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运用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有力彰显了司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衡阳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因符某拖欠20000元货款未付,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法院立案后核实得知,符某对收到货物的事实无异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拖欠货款金额。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与违约金,亦未完成最终结算,故符某对原告诉请的具体数额存在异议。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案基础事实清晰,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

为实质化解矛盾,减轻企业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将案件委派给本院特邀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接手案件后,随即围绕三个关键点展开梳理::一是欠款事实双方无根本争议;二是核心症结在于结算金额的确认;三是双方均有意愿尽快解决纠纷。

调解员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组合策略:一方面分别与双方沟通,引导企业从资金回笼、维护商业关系角度考虑适度让步,同时督促符某正视欠款事实、拿出解决诚意;另一方面组织双方现场核对结算凭证,符某补充提交送货单后,企业代理人当场认可,核心争议顺利化解。在此基础上,调解员进一步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聚焦付款方案的具体落地。

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协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符某承诺于调解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衡阳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则自愿放弃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一场纠纷在平和、理性的氛围中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接下来,衡山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涉企案件调解工作,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肖晴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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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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