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多部门联合整治江边违规垂钓行为

  新湘潭客户端   2026-01-04 08:06:4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3日讯(黄武平 陈鹤天)元旦节假期,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持续开展跨湘江桥面及周边违规钓鱼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节日期间桥面通行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

这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时有反弹的桥面违规垂钓现象,提前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协作机制,采取 “视频监测+ 流动巡查” 的方式,对湘江城区段桥梁及周边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其中,重点排查湘江一大桥、三大桥的桥面人行道区域,对违规垂钓者进行劝导教育、政策宣讲,依法查处拒不配合整改的行为。

执法行动期间,先后劝导教育违规垂钓者22人次,收缴违规渔具26套,有效遏制了桥面违规钓鱼的不良风气。执法人员始终坚持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的原则,努力劝阻违规垂钓人员。对于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垂钓者,执法人员依法收缴其违规渔具,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号召大家共同遵守禁渔政令。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市直相关部门及城市两区已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节假日及其他重点时段的执法巡查力度有增无减,湘江两岸及各桥面违规钓鱼整治行动持续进行,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桥面通行环境和水域生态环境。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场所与方式垂钓,为巩固提升“十年禁渔”成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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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节选)

水生生物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一人多杆、多线多钩垂钓;(二)不得使用视频、遥控装备和探鱼、诱鱼等辅助设备垂钓;(三)不得在本决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区域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四)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含泥鳅)饵料垂钓。

责编: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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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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