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万余元残保金“归仓” 嘉禾一场守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的公益诉讼

李嘉璐     2025-12-31 11:00:5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嘉璐)“如今,很多用人单位对残保金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从以前的‘被动催缴’转为‘主动申报’,征管秩序越来越规范……”近日,在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就残保金征收情况开展的“回头看”中,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这样细数着工作成效。

这一转变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的生动履职答卷。

2025年7月,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有关线索,提出嘉禾县在落实残保金政策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这一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随即成立专项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经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查明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和30人以上企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到规定比例且不存在免征缴情形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检察官先后走访人社、税务、残联等部门,调取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以及残保金征缴数据等,充分了解相关情况。通过细致的数据比对与分析,发现大多数用人单位存在应缴未缴情形,而税务部门对欠缴单位没有采取有效追缴措施,且长年未全部收缴到位,致使国有财产面临流失风险。

听证会现场。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就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依法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用人单位及时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完善残保金收缴制度及工作流程,加强对辖区内未缴纳残保金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制发检察建议后,税务部门迅速响应,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残保金征收工作,并进一步健全残保金征管协作机制。截至目前,已成功向35户用人单位追缴残保金115万余元,全年累计征收残保金445万余元,同比增长21.97%。同时,110余家欠费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已依法移交至有关部门处理。

残保金的顺利“归仓”,守护的不仅是国家利益,还是残疾人群体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主动缴”正在成为共识,形成了协同共治格局,这正是公益诉讼的价值所在。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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