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5-12-30 20:29:01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贺艺蕾 梁伟谊
因家暴导致夫妻离婚,家庭破裂,法院不仅可能认定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还可能判决受害方多分财产。12月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2023-2025)》以及家事审判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案例与家暴相关。
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家暴受害方获财产倾斜照顾
刘娟与王勇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王。婚后,王勇多次因琐事与刘娟发生口角后,对刘娟实施殴打行为。刘娟不堪忍受,于2022年与王勇分居,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生子小王由刘娟抚养。
岳麓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勇在婚姻生活中对刘娟实施了长期的家庭暴力,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因王勇行为存在过错,本着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法院判决按照刘娟55%、王勇45%的比例分割涉案夫妻共同财产。
因王勇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不宜直接抚养子女。经法院询问调查,小王自愿跟随刘娟生活,且小王已满8周岁,其本人意愿应当被尊重。因此,法院判决小王由刘娟直接抚养,王勇负担部分抚养费用。
施暴方在离婚诉讼中失去抚养权
陈茜与任宇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女小丽。婚后,陈茜因任宇对其实施家暴行为而多次报警。后陈茜提出离婚,任宇以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为由拒绝离婚。陈茜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女儿小丽由陈茜抚养,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陈茜提交的报警记录、病历医学鉴定意见等足以认定任宇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法院第一时间依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理认为,任宇的行为不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还对陈茜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符合给付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鉴于婚生女小丽年幼,且任宇有家暴行为,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小丽不宜同任宇生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陈茜、任宇离婚,婚生女小丽由陈茜抚养,任宇应向陈茜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小丽的生活费以及一半教育费、医疗费。
法官说法:是否有家庭暴力是孩子抚养权重要考量因素
“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是确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亦雯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施暴者往往辩称家暴行为只存在于夫妻之间,甚至以希望孩子有完整的家庭为由,拒绝离婚。但是,目睹家暴的未成年子女亦是家暴的受害人,施暴过程会给其内心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因此,无论是否直接向未成年子女施暴,如无其他情形,一般认定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充分表明了法律对施暴方予以否定性评价的立场。
在财产分割方面,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属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依法对无过错方给予倾斜性保护。同时,施暴行为会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和身体损害,受害人可以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等赔偿。
此外,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人格权侵害禁令也为受害者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如果施暴者对孩子实施抢夺、暴力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人格权侵害禁令,阻止亲子关系受到损害,同时维护自身的监护权;而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方面,只要受害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可直接向法院申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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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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