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问题快递”入手顺藤摸瓜 检察官助力追赃挽损数十万元

    2025-12-30 14:31:5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泽贤)“谢谢!真的太感谢了!没想到我的钱还能追回来。”近日,市民周某夫妇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这面锦旗背后,是一宗手法隐蔽的诈骗案,检察官为群众挽回数十万元损失。

2024年5月,诈骗分子王某(在逃)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周某,引导其在国外电商网站注册店铺,并以网店需要购买黄金换取网店充值为由,让周某在“京东”“唯品会”等平台购买黄金邮寄到指定地点。周某被诱导支付数十万元“投资”购买黄金后,黄金不知所终,资金石沉大海。

犯罪集团将周某购物的快递信息告知犯罪嫌疑人刘某、黄某、邹某等人。刘某、黄某、邹某明知快递包裹内是他人犯罪所得的黄金,仍受上游指使,以冒充收件人、频繁变更取件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手段,专门收取“问题快递”并迅速转移销赃。

负责办案的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一方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快递取件方面入手固定犯罪证据。另一方面同步追赃,将挽损贯穿办案始终,通过讯问策略调整、深入释法说理,向嫌疑人及其家属清晰阐明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实质性影响。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对已发现的销赃渠道和涉案资金流进行快速冻结、追查。通过多层次工作,促使多名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有效截断了犯罪利益链条。最终成功追回被骗的数十万元钱款,交还到被害人手中。

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黄某、邹某、刘某因犯掩饰、隐瞒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6000元。

检察官提醒:对非正常渠道的“代收”“代取”快递请求,公众要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涉及贵重物品时,切勿因小利而沦为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快递物流行业也需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开箱验视等制度,加强对异常收寄行为的识别和报告。如不慎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尽可能详细提供资金支付、商品订单及物流等信息,为司法机关快速止损追赃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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