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14:16:45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秦文杰 黄军辉
潇水潺潺,九嶷巍巍。在宁远县这片承舜帝德泽、沐千年文脉的古老土地上,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强音正澎湃奏响。在这里,宁远县检察院将目光聚焦于刑事执行——司法公正最终落地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以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已办理监督案件462件,纠正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严重违法情形443件,荣获“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先进集体”。
数字的背后,并非简单的量的累积,而是一场关于监督理念、运行机制与治理效能的深刻变革。他们以革新理念破局,以专项监督亮剑,以系统治理固本,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零散纠错迈向深层治理,书写了基层法律监督的生动篇章。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
重塑监督新格局
以往,刑事执行监督时常陷入“发现—纠正—再发现”的循环困境。宁远县检察院率先展开“头脑风暴”,毅然摒弃“单兵作战”思维,树立“协作式监督”新理念——监督绝非简单的“找茬”,而是与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守护司法公正、提升治理效能的合力之举。
首场硬仗指向“强制医疗执行”这一难点。面对本地无专门机构、病患高龄多病易被推诿、交付衔接不畅等结构性难题,宁远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就案办案。他们主动牵头,穿梭于法院、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耐心沟通,反复协商,最终推动建立涵盖病情评估、交付执行与经费保障的常态化协作机制。郑某春、姚某得等高龄精神障碍患者得以妥善安置治疗,监管责任清晰落地,从源头上纾解了“执行落空”与“监管虚化”的困局。
理念引领行动,制度夯实根基。该院同步完善《驻所检察室人员轮岗交流计划》《驻所检察人员岗位职责》,细化《驻所检察工作目录》,将监督要点清单化、可视化,让“规定动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一次依清单开展的例行检察中,检察官敏锐发现县看守所存在25名已出所人员钱款未清退的遗留问题。随即,一份监督意见发出,所有滞留钱款被迅速清理退还,看似微小的“一枚硬币”,守护的却是被监管人员实实在在的财产权益。
能力是理念落地最坚实的支撑。该院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省级业务专家传经送宝,选派骨干参与省市交叉巡回检察,在实战中淬炼“火眼金睛”。干警曾在蓝山县看守所巡回检察中,一次性精准揪出12个违法问题,专业监督能力得到充分检验。
宁远县检察院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监督。
直击执行痼疾
捍卫诉讼权利
在协同共治理念的牵引下,宁远县检察院集中优势力量,以专项监督为利刃,精准切入刑事执行领域的顽疾要害与权利保障薄弱环节。
破解“财产刑执行空转”。对2020年以来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办理监督案件295件,督促执行机关追缴罚金、违法所得50余万元,让生效判决的财产惩戒部分从“法律白条”变为“真金白银”,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
攻坚“收监交付难题”。 针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这一老大难问题,持续跟踪,一盯到底,成功监督收监26名罪犯。尤其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以连续怀孕方式恶意逃避收监的复杂案例,检察官以五年不移的韧劲,深入调查核实,最终依法监督将其收监执行,鲜明昭示了刑罚执行的不可避免性。
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乱象。新建的指居点暴露出地点不合规、责任不明晰、监控存盲区甚至存在变相体罚等诸多问题。该院果断启动专项监督,累计口头纠正违法50余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强力推动执行活动回归法治轨道。
其中,“律师唐某智会见权受限案”成为检验监督刚性的一块试金石。当律师3次持合法手续申请会见被指居的当事人,却接连被“当事人不想见”“案件涉密”等荒唐理由拒绝后,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快速查明办案机关任意扩大限制会见范围的违法事实,依法发出《纠正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通知书》,并持续跟踪直至会见权完全落实。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一名律师的执业权利,更树立了保障律师权利、规范指居执行的标杆,清晰传递出“任何强制措施的执行活动都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的强烈信号。
构建“三全”监督格局
实现治理效能跃升
监督的更高追求在于长效治理。宁远县检察院在实践中逐步搭建起“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的立体化监督工作体系,推动监督效能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从“点状突破”到“系统提升”的根本转变。
“全链条”动态跟踪,闭环堵塞漏洞。建立“在押人员诉讼流程每日跟踪台账”,每半月与法院、公安、社区矫正机构等相关单位核对交付执行信息,形成监督闭环。依托该机制,成功纠正公安机关未及时开展追捕追逃的违法情形17件,并对3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监督收监,确保了刑罚执行环节的严密与严肃。
“全覆盖”延伸触角,清除监督死角。将监督阵地从传统的看守所、指居点,系统性延伸至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及承担强制医疗职责的社会医院。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调取294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数据进行智能分析,筛查出疑似违规外出人员35名,据此向监管不力的部门发出纠正违法意见16份,真正将监督网络覆盖至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全方位”综合施策,强化系统施治。面对复杂系统性难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项报告、联席会议等多种监督方式。针对指居执行暴露的深层次问题,该院在深入调研后,不仅提出具体纠正意见,更形成了《关于优化宁远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系统性提出了“设立专门执行机构”“厘清责任分工”“推动硬件升级改造”等治本之策,致力于从制度源头预防问题再生,展现了从“办事”到“谋制”的检察智慧。
筑牢正义防线
辉映法治之光
理念之变,引领航向;专项之攻,破局开路;体系之立,固本培元。宁远县检察院以清晰的实践逻辑,完成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被动纠错”到“主动治理”的深刻转型。他们的探索生动诠释:新时代的法律监督必须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大局,以“我管”促“都管”,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督。
从守护一名在押人员的微小财产权益,到捍卫一名律师的法定执业权利;从确保一名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到推动一项强制措施执行制度的整体规范——每一个案件的精准办理,每一次监督的刚性落地,都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的切实践行,都是检察机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微观缩影。
刑事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乎司法权威与公信力,是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实现的临门一脚。宁远检察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这至关重要的一环上精耕细作,以专业化、体系化、智能化的法律监督,将纸面上的法律条文,切实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受、能认同、获实惠的公平正义。
宁远县检察院的故事,是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担当作为的精彩注脚。它昭示着:唯有将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熔于一炉,以求极致的精神守好公平正义的每一道关口,方能不断夯实法治中国的坚实根基,让法治之光明亮而温暖,普照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浸润每一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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