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14:04:58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肖济舟
近日,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鱼鹰水上派出所民警将非法狩猎案中查获的黑水鸡、树麻雀等野生鸟类在野外放生,画面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亮相,与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专题部署同步呈现,展现了这支守护洞庭湖畔生态安全的公安队伍的工作成效。近年来,大通湖公安以“平安蓝”护航“生态绿”,着力构建预防有效、打击有力、治理有序、服务有为的生态警务格局,2025年,辖区涉生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5%,重点水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同比下降61%,生态投诉举报办结率100%,辖区生物多样性呈现恢复向好态势的显著成效,为建设富饶生态幸福大通湖筑牢安全屏障。
加强主动预防
织密全域防控“安全网”
立足“预防为先、源头防范”,大通湖公安创新立体化、网格化防控体系,从源头挤压生态违法犯罪空间。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建立区、镇、村三级体系,对148条河渠实现全覆盖管控。组建鱼鹰水上派出所、鱼鹰铁骑中队,投入10余名专职警力深耕水域一线,开展专业化巡查处突,成为水域生态“移动壁垒”。创新“陆巡+水巡”“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模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日常巡查700余次、联合巡查20余次。强化科技赋能,在河湖沿岸重点部位布设高清视频探头20余个,打造“地面巡查+视频监控”防控网络,实现实时监控、快速处置。通过“人防+技防”双重发力,有效推动生态安全防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强化刑事打击
筑牢生态安全“防火墙”
聚焦占比超97%的非法捕捞、非法狩猎两类突出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近三年共办理涉生态环境案件40余起,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蔓延势头。2023年,在益阳市公安局的指挥下,大通湖公安为主侦破一起非法捕捞重大案件,获公安部通报表扬。经查,秦某等人在东洞庭湖核心保护区内,多次使用电鱼设备、丝网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捕获野生鱼类5500余公斤,涉案价值超110万元,形成“捕—运—销”全链条犯罪模式。公安机关通过智慧渔政线索锁定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展开侦查,历经多日部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查扣作案工具一批,形成了强大震慑。
鱼鹰水上派出所民警在大通湖放飞查获的野生鸟类。
推动综合治理
凝聚协同共治“向心力”
构建“公安牵头、多方参与、全域共治”生态治理格局,联合生态、农业、湿地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案件办理中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治”,及时通报风险隐患,推动前端治理、堵塞管理漏洞。结合“十年禁渔”“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普法。在世界环境日,民警走进社区、学校,以发放手册、现场答疑、案例讲解等形式,科普野生动物保护与“十年禁渔”政策,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服务价值转化
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紧扣生态警务服务发展大局,将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绿色发展深度融合,助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案件办理中注重生态修复,引导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保护责任,推动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放流活动,近三年放归野生鸟类千余只、野生蛙类800余只。作为对栖息地环境要求极高的物种,一级保护动物麋鹿被誉为湿地生态系统的“活化石”,近日成群现身大通湖区湿地,直观印证了当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成为生物多样性恢复的生动体现,也是生态警务护航绿色发展的鲜活注脚。
“下一步,我们将以《意见》为指引,持续深化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强化打击效能、凝聚共治合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坚实的公安力量。”。大通湖区副区长、公安局长孙卫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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