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5-12-27 17:02:4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通讯员 王世川)12月26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布一批民生领域典型违法案件。
不合格灭火器流入市场,涉案货值近15万元
2025年1月,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管局接收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经查发现当事人黄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购进干粉含量不达标的手提式灭火器对外销售,其中4kg规格2272具、5kg规格2160具,货值金额达149968元。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召回的不合格灭火器1030具,没收违法所得16320元,并处149968元罚款,合计166288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湖南市场监管局还破除“代工无责”误区,2025年4月,怀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麻阳某箱包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成品库房内,查获涉嫌侵权的书包4267个,均印有“蜘蛛侠”“钢铁侠”(漫威)、“米妮”(迪士尼)等未获授权的知名品牌标识。
经查,该公司仅受委托加工涉案产品,收取加工费19201.5元,涉案产品未售出。鉴于当事人及时整改清除侵权标识、消除危害后果,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严格执法+柔性执法”模式,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75000元,未没收涉案产品及生产工具。
问题米粉、违规小龙虾尾被查处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2025年5月,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抽检中发现,某米粉厂生产的“方便湿米粉(圆粉)”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且该企业未对涉案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货值金额637元,违法所得637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37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同年3月,岳阳市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味小龙虾尾”山梨酸钾及其钾盐项目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查,该批次产品共计18200盒,货值282255元,违法所得53690元。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3690元、罚款282255元的处罚,以严执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5年2月,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湘潭高新区某烟酒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沙”“芙蓉王”“中华”等品牌香烟及“剑南春”白酒,货值合计11175元,且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非法经营额达28350元。最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全部侵权商品,对经营侵权商品行为罚款14330元,对无证经营烟草行为罚款5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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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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