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7 11:31:2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娅心)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的高效化解,不仅让对立双方握手言和,更以生动的司法实践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纠纷缘起
2021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公司按约进场施工。施工期间,双方通过联系函对部分材料价格进行变更,后因多种因素导致合同终止履行。尽管双方已签订结算文件,但甲公司历经多次管理层变动后,对结算文件提出异议,认为部分未完工工程疑似被按已完工标准计价,遂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协商无果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诉求涵盖欠付工程款、停工补偿、延迟付款利息、违约解除合同违约金等多项内容,总金额300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同步申请对未完工工程量及对应价款进行司法鉴定,一场标的额大、诉求复杂的商事纠纷陷入僵局。
司法破局
这起案件若进入常规审理程序,必将是一场耗时耗力的“持久战”,承办法官钟以斌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理念,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站在双方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综合考量——冗长诉讼不仅会占用企业大量资金与精力,更可能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影响日后生产经营。为此,合议庭果断确立调解优先、全程贯穿、审鉴结合的审理方针,以能动司法破解纠纷困局。
在调解层面,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多元沟通模式,多次约谈双方企业负责人及代理律师。沟通中,既精准辨析法律条款、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又跳出单纯的法律争议,从企业长远发展、商业信誉维护、县域营商环境共建等更高维度进行疏导,引导双方从斗争思维转向求解思维,理性看待利益分歧。
在事实查明层面,同步推进鉴定准备工作,有序组织双方开展证据交换、质证,依法抽选鉴定机构。“调解+鉴定”双轨并行的模式,让双方当事人清晰认知诉讼风险与时间、经济成本,有效挤压了不合理诉求空间,促使双方以更务实的态度评估调解方案,为最终达成共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双赢结局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合议庭情理法并重、耐心细致的多轮沟通,甲公司与乙公司最终互谅互让,签订了详尽的调解协议。这场原本可能持续数年的诉讼拉锯战,在法院的积极主导下画上圆满句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双方当事人对合议庭高度负责、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由衷致谢,对司法机关为企业解纷纾困的举措给予充分认可。
桑植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新时代基层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实质化解纠纷的能力,更践行了服务型、能动型司法的转型方向。下一步,桑植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实践,不断探索降低解纷成本、提升解纷质效的新路径,让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石”,以更高品质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强劲的法治动能。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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