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7 11:15:2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艳萍 胡江政)近日,祁阳市法院联合该市人大、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在湘江水域祁阳段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实践,旨在通过增殖放流,修复非法捕捞对水生资源造成的损害。
祁阳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应君带领综合庭干警与其他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志愿者,将数千尾检验合格的鱼苗投放到湘江。本次放流所用鱼苗全部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自愿缴纳的淡水产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购买。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推动下,非法捕捞行为人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完成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角色转变。
近年来,祁阳市法院坚持刑事惩戒+生态补偿的办案理念,审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并与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筑牢水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责编:李迅
一审:艾京昆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