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愿赔”到“自愿捐”,这场纠纷的结局太暖了

    2025-12-26 18:06:3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妙 陈琼)“钱我可以多出,但就是不想给他。”一句看似“倔强”的表态,让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陷入僵局。而法官的一个暖心提议,不仅巧妙化解了双方矛盾,更让冰冷的纠纷生出温暖善意。

纠纷起因并不复杂:原告资某与被告刘某因发生口角争执,后刘某驾车不慎撞伤资某。为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资某将刘某诉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充分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这场纠纷的核心早已超出金钱本身,更深层的是情绪上的对立与隔阂。如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核心课题。

案件审理期间,法官并未简单地“坐堂问案、一判了之”,而是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诉求,耐心纾解彼此的对立情绪。最终,被告刘某认可自身责任,同意赔偿原告4000元。而原告虽然接受该赔偿金额,却依旧心有不甘、怒气难平,直言“多的钱自己宁愿不要,也要对方多出点”。而被告也回应:“宁愿多出钱,也不愿意给他!”

本已缓和的局面,却因双方的“斗气”再次陷入僵持。

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创新提出调解方案:“既然大家对4000元的基础赔偿金额没有异议,不如把你们想多付的、多要的那部分,以公益捐赠形式捐出。这样既履行了被告的赔偿责任,也能疏导原告的情绪,还能让这笔钱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更有意义的歉意表达?”法官的提议,瞬间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双方当即点头赞同。

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分期向原告资某支付赔偿款4000元,同时自愿向衡阳市红十字会捐赠500元;原告资某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从剑拔弩张的法庭对峙,到携手传递善意的温暖结局,这场调解不仅展现了司法捍卫公平正义的刚性力量,更透射出关照情理人心的温暖底色,生动诠释了了司法的“刚柔并济”。这正是因为雁峰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才能通过一次次有温度的调解,化干戈为玉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注入法治正能量。

组稿:陈梓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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