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丨株洲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株洲日报社   2025-12-25 21:19:45

12月25日20时,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根据长江中游城市群空气质量预报及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测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污染传输影响,预计12月27日起我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150的情况将持续48小时以上。

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区域联防联控要求,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这些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必须到位:

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其他减排措施,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排10%以上

1.工业源。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当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依法检查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相关情况,并核实1年以上数据记录,同时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2.扬尘源。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城区重点道路每日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4次。

3.移动源。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城区重型载货汽车(柴油)限制通行。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应当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移动源除明确停驶方案外,还应当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其他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和频次,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责编:徐凯琦

一审: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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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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