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法院“双轮驱动” 信用修复春风化雨 “以保代执”源头解纷

    2025-12-25 12:43:01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双昀

通讯员 肖潇 周子淇

2025年,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在信用修复机制创新与“以保代执”模式深化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通过“预惩戒+信用修复”联动机制,引导228家企业89名企业家纠正、修复信用,运用“以保代执”模式化解涉企纠纷13件,为企业减负纾困551万元。执行局是如何以司法智慧平衡执行力度与温度,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近日,记者走进醴陵市人民法院,探寻背后的故事。

典型案例彰显司法温度

今年7月开始,醴陵市人民法院对照湖南省高院《“预惩戒”“信用修复”联动机制框架协议》中的各项细节,对管辖范围内失信人员建立“宽限期+信用预警+分级修复”全链条机制:对被执行企业设置1至3个月履行宽限期,其间暂缓发布失信信息,同步向发改、市监等部门通报,通过执前发送“预惩戒通知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发出预警函429份,促成127家企业主动履行义务。

以株洲某建设工程公司信用修复案为例,2023年9月,醴陵某混凝土公司因株洲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23万余元货款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虽无现金资产,但第三人处有到期工程款,且关联多家公司均经营正常。执行法官未直接冻结账户,而是向企业发送《预惩戒通知书》,多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阐明失信后果:限制招投标、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受限等。

但该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始终消极应对。为保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在失信惩戒宽限期届满后,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意识到失信成本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法院的失信惩戒措施对其招投标工作造成影响,对其个人赴外地参加谈判协商的出行亦存在限制,希望尽快予以解除,并帮助公司修复信用。经过多方沟通协商,执行法官力促双方再次达成和解。法院随即解除全部强制措施,并协助其恢复信用。本案执行法官坦言:“在涉企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修复信用,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代表委员见证下向企业交付资产4700万元​

无独有偶,近日,醴陵某陶瓷公司负责人专程联系法院执行法官致谢。醴陵法院以“执前督促+预惩戒+信用修复”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既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又为困境企业留足发展空间,以精准司法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1月至2024年12 月,该陶瓷公司向本地五金包装经营部采购产品,经营部履约后,陶瓷公司拖欠货款 65586.7 元未付。为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法院先送达执前督促及预惩戒通知书,法官多次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沟通,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对金融贷款等经营活动的影响。陶瓷公司积极回应却因经营困难未能及时结清。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再次释法说理。司法威慑下,陶瓷公司立案次日便凑齐款项履行全部义务。案件执结后,法院主动为其修复信用,消除政务、贷款等领域的负面影响,助其重塑 “信用名片”。

同时,醴陵法院严惩失信人员,不定期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布,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不仅在出行方面受到限制,同时,在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及市场准入等多个领域将面临信用惩戒。近期已通过大数据排查,对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参与赌博、旅游、乘坐飞机的17人进行惩戒。

深入企业走访问需​

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斌介绍,“执前督促+预惩戒+信用修复”模式并非简单强制执行,而是“放水养鱼”的精准疏导。从执前督促和预惩戒划清法律底线、传导司法压力,激发企业履行主动性;信用修复则给予企业出路,让其从“失信受惩”的震慑转向“守信获益”的认同。

“以保代执”解企忧

“案款已扣划到位,账户解除冻结,《自动履行证明书》已邮寄,请查收!”今年4月,醴陵法院通过“以保代执”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既快速为申请保全企业兑现了合法权益,也为被保全企业减轻了负担、保住了信用,用司法温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护航。

据悉,醴陵某通信科技公司自2017年起向娄底某通信公司供货,后者拖欠货款16.5万元。经多次催收无果,醴陵企业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对方银行账户16.88万元。

审理中,娄底企业主动提出调解付款,但因账户冻结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先解冻再付款;醴陵企业因对方此前未履约,担心财产流失,坚持走执行程序扣划。而常规执行不仅产生费用,还会给娄底企业留下执行记录,影响信用。为兼顾双方权益、低成本快速解纷,醴陵法院审执联动,依据相关司法指引,明确财产保全阶段足额控制财产的,可通过“以保代执”路径,由审判部门用原案号作出扣划裁定,为纠纷化解提供新思路。

法院随即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办案人员引导双方提交扣划申请及相关承诺,确认娄底企业无其他执行案件后,依法作出扣划裁定。因保全系统无线上划拨权限,醴陵法院委托娄底娄星区法院线下扣划15.8万余元案款。今年“五一”前案款全部到位,法院及时解冻账户,同时恢复其信用。

企业赠送锦旗感谢​

“‘以保代执’这一举措通过法院内部的审执衔接、跨域协作,实现了企业诉讼与信用成本‘双降’,在涉诉企业中的反响很好。”通过醴陵法院微信公众号“代表委员看执行”栏目关注到此案例后,湖南省人大代表、醴陵市神福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钢给予了高度评价。

司法温情筑信用基石

近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黎某,向醴陵法院执行法官真挚致谢。“感谢法院体恤难处,让这场纠纷有了温暖的结局!”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正是醴陵法院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被执行人、以柔性司法守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既为受害人家属撑起权益晴空,也向困境中的被执行人传递司法温情,相关做法更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2022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黎、蒋两家人的平静。

黎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蒋某珍相撞,悲剧酿成蒋某珍当场离世。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而黎某所驾摩托车未投保相关保险。事故发生后,黎某未有丝毫推诿,掏空积蓄、遍求亲友筹措款项,先行赔付5万元;治丧期间,变卖家中财物,再付5万元抚慰受害人家属。后续,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受害人家属诉至醴陵法院,经审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黎某还需另行赔偿25万元。

核实“失能”被执行人家庭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恪守程序正义,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通过线上财产查控与线下上门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核查黎某的财产状况,却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深入调查后发现:黎某妻子身患癌症亟待医治,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抚养,早年务工积攒的积蓄已全数用于前期赔偿。当地村民深知其困境,联名出具情况说明,恳请法院酌情处理。

一边是痛失亲人、生活困顿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心存愧疚、客观失能的被执行人,两难困境之下,执行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办案。他们多次与受害人家属促膝长谈,又联动当地交警队、村委会搭建调解桥梁,全力纾解双方实际困难。法治的威严与人性的温情交融之下,受害人家属逐渐理解了黎某的窘迫境遇。在司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弥补部分损失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仅要求黎某再支付6万元。历经数月筹措,黎某成功凑齐款项付清尾款,这起牵动两家人的纠纷终得圆满执结。

法官坦言,涉民生执行案件历来是司法工作的重难点之一。本案的妥善化解,关键在于跳出“一执了之”的惯性思维,精准甄别被执行人“主观有履行意愿、客观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本质,而非简单将其归入失信行列。通过搭建沟通桥梁、凝聚多方合力,既守住了法律的刚性底线,又彰显了司法的柔性温度,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业兴的双赢局面,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司法裁判在彰显公平正义的刚性力量之时,亦能传递沁人心脾的司法温情,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暖流。

从“预惩戒”的警钟长鸣,到信用修复的春风化雨;从“以保代执”的源头解纷,到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的温情守护,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创新破题,用实干作答,交出了一份司法护航经济发展的优异答卷。院长罗旿坚定地说:“执行工作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将持续创新机制,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未来,醴陵市人民法院这支司法铁军将继续以法治为笔,书写更加精彩的执行篇章!”

责编:刘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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