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24 17:27:31
寒冬岁末,讨薪的焦灼压在农民工代某、吴某心头。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法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巧用组合式解纷模式,一日内化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让迟来的工钱有了法律保障,也让司法的温度驱散了岁末的寒意。
2021年,原告代某、吴某受雇于被告田某,负责外墙油漆工作。工程顺利完工后,双方完成结算,田某分别向二人出具了9700元、8500元的工资欠条。然而,此后二人多次催讨,均被田某以各种理由推诿,薪酬迟迟未能兑现。随着岁末临近,讨薪无门的二人最终选择诉至法院,他们的诉求也得到了慈利检察院的支持起诉。
案件移交岩泊渡法庭后,法庭高度重视这两起涉民生案件。考虑到岁末农民工对薪酬兑现的迫切需求,且案件事实清晰、具备调解基础,法庭秉持“矛盾不上交、化解在诉前”的工作理念,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委派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唐纯海介入处理,力求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
调解室里,唐纯海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拿捏双方的诉求与现实困境。面对被告田某,他先是阐明拖欠劳务报酬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告知失信拒付将面临的信用惩戒与强制执行后果,依法传递法律压力;随后又耐心倾听其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情况,引导他正视问题、拿出履约诚意。面对两位原告,他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结合被告的履行能力开展理性疏导,劝说他们从“确保款项最终兑现”的角度出发,考量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情、理、法的交融,让僵持的局面逐渐破冰。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田某分三期支付代某工资9700元、吴某工资8500元;同时设置刚性违约保障条款,若田某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需支付300元违约金,且两位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方案,既用分期支付缓解了被告的即时资金压力,又以明确的法律约束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杜绝了调解协议沦为“一纸空文”的隐患。协议达成后,法庭迅速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法律效力。
“没想到立案当天就有结果,虽然是分期支付,但有法院的调解书撑腰,心里总算踏实了!”代某的一番感慨,道出了两位农民工的共同心声。
这两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岩泊渡法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缩影。通过将解纷端口前移,以“先行调解”柔性消融矛盾,用“分期履行+违约保障”实现刚柔并济,法庭不仅避免了诉讼程序空转,更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岁末年初,正是涉农民工薪酬纠纷的高发期。慈利法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优化多元解纷机制。此次为农民工护“薪”的暖心举措,既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以司法力量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根基,让司法的温度,在岁末的寒风中,温暖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心田。(慈利县人民法院 谭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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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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