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法院亮剑伪章犯罪 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2025-12-24 17:11:4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郑金宇近日,澧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坚决向此类侵害企业权益、损害社会诚信的违法行为亮剑。

2023年2月,被告人孙某入职湖南A公司。同年6月,其在项目磋商中通过微信同意安徽B公司负责人曹某拟定的《合作协议》,但未正式回传。同年10月孙某离职后,曹某向其索要协议并指出缺少公章,孙某遂私自使用软件伪造A公司印章并加盖于协议后发送。后伪造行为被揭发,孙某积极赔偿A公司30万元并取得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综合考虑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审理与判决,不仅有力惩治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特定企业的合法权益,更着眼于净化区域整体市场环境,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

下一步,澧县法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公正司法筑牢诚信基石,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组稿:曾雨田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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