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 15:28:5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跃华)清晨,阳光洒在桂阳县仁义镇大湖村刚刚完成除险加固的山塘上,水面泛起粼粼波光。村民侯老伯蹲在塘边,掬起一捧清冽的水,脸上绽放出笑容:“塘修好了,今年我家那三亩田,插秧再也不愁水了。”与此同时,在樟市镇红冲村阳家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久正正带领调研组,沿着新修的灌溉渠道仔细察看,不时与水利局技术人员交流:“这防渗工艺做得扎实,工程质量我们放心。代表提的议案,就得这样一件件落到实处。”
这些生动场景的背后,是一场由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启动、并持续监督推进的水利建设攻坚战。2023年,在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代表们联名提出的《关于开展桂阳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三年攻坚行动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议,正式拉开了这场关乎全县农业命脉的系统工程序幕。
决议的生命在于执行。根据决议要求,桂阳县人民政府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起“年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次年向人代会书面报告”的双重监督机制。在不久前闭幕的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县政府提交的年度“答卷”显示:2025年统筹资金2.38亿元,实施项目1751个,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75万亩,受益群众达32.9万人。这组沉甸甸的数字,见证了决议从文本走向大地、从蓝图变为现实的坚实足迹。
为防止涉农水利资金“碎片化”、“撒胡椒面”,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明确提出整合建议,推动县政府创新建立“统一资金池”管理模式,将分散在多部门的资金统筹使用,形成聚合效应。“过去是各管一段,现在是资金整合、项目统筹,效果大不一样。”一位多次参与调研的县人大代表深有感触。在人大监督推动下,2025年统筹资金不仅超额完成计划,还撬动了近2000万元社会及村级自筹资金投入。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也是人大监督的着力点。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代表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嵌入式监督。在四里镇雷塘村,代表们发现一处山塘维修未达标准,当即提出整改意见。该项目被列为重点督办事项,经过整改和“回头看”,最终通过验收。一年来,通过人大监督推动,累计有60余个存在问题的项目完成整改。“监督就要较真碰硬,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县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李灶龙语气坚定。
“水利设施‘一年建、两年用、三年坏’的现象必须扭转!”在人大常委会分组讨论中,代表的提问直指要害。在人大持续推动下,县政府确立了“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要求所有项目申报时必须明确管护主体和方案。
目前,县级层面已出台系列管护办法,部分项目探索建立了“谁受益、谁管护”与财政奖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侯老伯所在的大湖村,村民们自发成立了管护小组,定期清淤护渠。“现在大家都把这塘当自家的一样爱护。”侯老伯说。
“人大监督不是一时之事,而是贯穿始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久正表示,“我们将持续跟踪决议执行情况,直到三年攻坚目标全面实现,让每一处水利设施都长久发挥效益,真正造福于民。”
从一份代表议案到一项人大决议,从决议转化为政府行动,从行动结出惠民硕果,桂阳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生动实践。源源清流不仅润泽了万顷良田,更浇灌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系,在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上绽放出蓬勃生机。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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