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男子9次赊账吃烧烤 法院快审快执追回欠款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24 12:55:1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郭晶

“每次都说晚点给,感谢法院帮我追回1000多元的烧烤钱”。近期,华容县人民法院快审快结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多次赊账吃烧烤却拒不付款的谭某,向烧烤店经营者刘某支付拖欠的餐费1554元,为小商户的合法权益筑牢司法保障。

刘某在长沙经营一家烧烤店,熟客偶尔临时赊账,后续都会及时结清。20246月起,谭某常和朋友到店消费,起初几次都是当场付款,一来二去便和刘某熟络起来。从20247月开始,谭某每次消费后都以“身上没带钱”“微信余额不够”为由提出赊账,还承诺“下次来吃一起结”,考虑到对方常来消费,刘某便同意了。可这一“赊”,就没了下文。此后两个多月里,谭某又先后9次赊账吃烧烤,每次消费金额从几十到几百不等,累计拖欠餐费1554元。后刘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款,谭某要么以“等发工资了就给”拖延,要么干脆不回消息、不接电话,甚至后来直接拉黑刘某。刘某遂诉至法院,诉请谭某支付拖欠的1554元餐费。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涉金额较小,想要调解并敦促当事人当场履行,但多次联系谭某,其始终避而不见、拒绝应诉。鉴于刘某提交的证据链条完整,能够清晰证明双方存在餐饮服务合同关系,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缺席审理,判决谭某向刘某支付拖欠餐费1554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该案看似是“1000多元烧烤钱”的小事,实则关乎小商户的经营权益,更体现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朴素道理。在此也提醒广大经营者,面对熟客赊账需求时,尽量留存书面欠款凭证(如签字确认的消费单)、微信、短信催款记录等证据,避免因“碍于情面”无据可查;同时也告诫消费者,消费后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是基本诚信,切勿因金额不大就心存侥幸、恶意拖欠,无论欠款数额多少,拒不履行义务不仅会损害自身诚信,还可能面临法院判决、纳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最终得不偿失。

责编:周磊

一审:周磊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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