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23 09:27:52
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刘健 曾磊
近日,随着60691.37元赔偿款转入申请执行人刘某的账户,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完毕。
2024年2月,肖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同行人员刘某,因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二人受伤。刘某在向肖某索赔无果后,将肖某诉至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60691.37元。肖某因不服一审判决,便上诉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怀化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案件生效后,肖某并未履行法律义务,刘某向芷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曾多次要求被执行人肖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以各种理由拖延。法官在查询了其名下的存款及财产情况后,依法冻结了其银行卡内的存款。同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并决定对其限制高消费。生活中处处受限的肖某这才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遂于近日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一次性付了60691.37赔偿款。
芷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执行、提升执行质效和加大宣传引导等举措,持续推进“湘执利剑2025”专项执行行动深入开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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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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