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5-12-22 17:12:2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12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基金健康可持续运行,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该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1.8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即9000元。
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可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总医疗费用剔除医保目录外的全自费费用、基本医保已报销费用后,剩余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报销:0至3万元部分报销60%,超过3万元至8万元部分报销65%,超过8万元至15万元部分报销75%,超过15万元部分报销85%。封顶线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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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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