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2 16:14:0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吴涛)近日,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原本可能陷入“两败俱伤”的诉讼,转化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2021年8月,原告湖南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澧县某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冷库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安装冷库,工程总造价12.8万元。工程完工后,被告在支付5万元后,剩余7.8万元工程款长期未结清。经多次催收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款项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彭杰通过深入调查并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沟通,了解到该合作社因近年葡萄等农产品市场波动、销售不畅,经营陷入困境,资金周转存在实际困难。若简单地一判了之,被告很可能因无力履行而被纳入失信名单,甚至面临停产风险,原告债权也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办案不能仅看卷宗,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企业生存与民生冷暖。”秉持这一理念,承办法官将工作重点转向调解。他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及违约后果,引导其认识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经营实际,争取其理解。经法官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所欠工程款,为其恢复生产、筹措资金预留时间;调解书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以法律手段保障原告权益。原告公司负责人表示:“调解既给对方喘息之机,也维护了我们的权利,我们接受这个方案。”
该案是澧县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准服务营商环境的缩影。下一步,澧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个案个办,充分考虑涉农小微企业生存现状,通过柔性司法方式平衡双方利益,既有力维护债权实现,又为企业纾困解难、恢复生机提供支持,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组稿: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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