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2 16:11:4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静)近日,澧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某装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通过严格审查防止破产程序被滥用,彰显了司法维护诚信市场秩序、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
涉案装饰公司成立于2014年,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澧县法院根据其申请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开展工作。然而,在清算过程中,管理人发现该公司财务情况存在严重问题。一方面,其登记债权人共34户,但仅有2户申报债权,总额31万余元;另一方面,该公司自称对外享有45笔债权,合计高达179万余元,却声称所有财务资料及债权凭证均已遗失,名下亦无任何财产,致使管理人无法核实其资产及债权真实性,破产清算工作陷入僵局。
法院审查认为,作为负有完整财务保管义务的市场主体,该公司未能妥善保管重要财务资料,也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致使资产状况无法查清,且公司无法对此做出合理解释,该情形已严重妨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认定该公司不符合破产清算受理条件,依法裁定驳回申请。
破产制度旨在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助力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重生,或促使丧失经营能力的主体有序退出,绝非逃避债务、掩饰经营混乱的途径。该案中,债务人因自身重大过错导致财产状况不明,存在隐匿资产之嫌,驳回其申请是严格适用法律、防范程序滥用的必然结果,也对各类市场主体发出警示:必须规范内部管理,妥善保管财务资料,诚信参与市场活动与司法程序。
下一步,澧县法院将继续严格把握破产准入条件,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的实质性审查,依法遏制利用破产程序逃避债务的不诚信行为,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组稿: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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