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潭客户端 2025-12-21 08:10:4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1日讯(鲁婷)12月20日,从湘潭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将于2026年1月31日起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于2026年2月7日起放寒假;2026年春季学期定于3月2日教师到校,3月4日中小学学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正式上课。各幼儿园则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学生评价等期末收尾工作;集中开展学生用火用电、防交通事故、防传销、防诈骗、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筑牢假期安全防线;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规律和不同的学业水平层次,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深入开展师生特别是困难师生走访慰问工作,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等。
此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贯彻落实深化“双减”工作部署,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在寒假期间组建联合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片区化、常态化检查,始终保持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态势,严防学科类培训反弹,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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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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