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国徽去开庭!凤凰法院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余金帆 袁晓岚   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20 15:42:34

新湖南客户端12月20日讯(通讯员 余金帆 袁晓岚12月1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至山江镇东就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特殊危险驾驶案

被告人龙某平因危险驾驶被查处,鉴于其身体状况不符合法定收押条件,始终处于监视居住状态。加之东就村山高路远若让行动不便的被告人前往凤凰法院开庭,将存在安全与健康风险。

秉持“与其让群众奔波,不如我们多跑路”的理念,承办法官果断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随后,法官、公诉人、书记员、法警等携带国徽与案卷,驱车赶到村委会,将司法的公平正义与温暖关怀,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庭审准备阶段,鉴于被告人龙某平此时身患重病、丧失自主行动能力的实际情况,两名法警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全程小心翼翼搀扶、护送其至被告人席就座,保障庭审的顺利开展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龙某平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6.3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责。

同时,公诉人客观指出龙某平具有坦白情节,且身患重疾、家庭经济困难,请法庭综合考量,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法庭依法审理,鉴于被告人系苗族群众,仅通晓苗语庭审全程使用苗语进行审理、发问及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以这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现场开设“普法小课堂”法官向旁听的村干部和村民们详细讲解危险驾驶罪的危害、法律后果及安全出行的重要性,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大家听得懂、记得住。

没有高高的审判台,但国徽高悬、程序规范,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以“沉浸式”普法传递法治力量“原来喝了开车真要坐牢啊!”“没想到法院还能这样到村里来开庭,太接地气了。”“看到法警抬着他,觉得法律也不是那么冷冰冰。”旁听群众的议论声里,充满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庭审形式的认可。

责编:郭朵朵

一审:莫成

二审:杨元崇

三审:张颐佳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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