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19 20:18:36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现就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管控要求

城市建成区划定为禁放区:东至双村金海村村道、怀化学院东校区东边界、市委党校东边界、湘黔铁路、环城东路东侧以乡道为界,南至S97怀化绕城高速、沪昆铁路,西至渝怀铁路、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月池路。

上述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外,下列区域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管控要求

以下区域(除划定为禁放区的区域外)划定为限放区:S97怀化绕城高速、G65包茂高速、S50长芷高速合围区域。

根据将限放区科学适当扩大至上风口乡镇等原则,扩展划定东北方向、西南方向和西方向3个限放区。东北方向限放区域:鹤城区辖区内,东至鹤城区、中方县交界线,南至湘黔铁路,西至S97怀化绕城高速,北至鹤城区、中方县交界线合围区域;中方县辖区内,东至S250省道东侧集镇区域,南至中方县、鹤城区交界线,西至金塘路,北至干江溪(奥普隆公司)合围区域。西南方向限放区域:东至焦柳铁路,南至鹤城区、中方县交界线,西至G65包茂高速,北至S97怀化绕城高速合围区域。西方向限放区域:向西沿G320国道两侧已开发区域延伸至公坪镇湘黔铁路、桐树溪、水河河岸合围区域。

上述限放区域内每年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可适量燃放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三、临时调整禁限放烟花爆竹政策的特殊情况

主城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及以上响应或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因其他需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须按照通告要求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重大庆典和节日期间,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须经公安部门依法许可,并在指定地点按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实施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处理

六、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印发的关于怀化市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怀化市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示意图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责编:卢嘉俊

一审:卢嘉俊

二审:李夏涛

三审:肖畅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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