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26项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北京青年报   2025-12-19 17:11:32

12月19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首都之窗正式对外公布。《实施意见》结合北京首都功能定位,从推动经济社会与就业协调联动、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等八方面提出二十六项具体举措。

扩展万亿级产业集群创造优质岗位

在推动经济社会与就业协调联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就业友好型城市的核心思路。其中,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成为关键抓手,明确将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调整重大政策、布局重大产业、确定重大项目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同时,北京将推进出台《北京市就业促进条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就业优先战略落地见效。

产业是就业的“蓄水池”。《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支持政策,扩展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创造优质岗位。分领域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

针对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意见》聚焦现代化人力资源塑造,提出一系列精准施策举措。在教育与就业协同联动上,推动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技能培训方面,实施技能北京培训行动,建立补贴性培训计划编制制度,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技能培训,强化公共实训基地等载体建设,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为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北京将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推进技能人员职业标准国际互通、证书国际互认。

聚焦青年群体精准施策促就业

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是政策实施的重中之重。《实施意见》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等群体分类施策,强化精准帮扶。针对青年群体,《实施意见》提出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用好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开发科研助理、基层服务等岗位,支持青年就业创业。推动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健全实习见习制度,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提升就业能力。在退役军人就业方面,推动公安和法院系统辅警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中小学任教、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农村劳动力就业将依托优势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发展民宿经济、庭院经济,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近就业增收。对于困难人员,将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用好城市协管员,财政支持的协管员岗位安排一定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为进一步拓宽就业空间,《实施意见》从经营主体稳岗、新领域岗位开发、创业带动、灵活就业支持四大维度发力,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在新领域岗位中,《实施意见》提出,聚焦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开发数字技术岗位。强化先进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岗位挖潜,增加绿色就业机会。着眼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挖掘首发经济、夜间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等领域岗位创造潜力。加大育幼养老、美丽健康等服务供给,培育开发收纳师、护理师、育婴师等实用型、兜底性就业岗位。

着力消除不合理限制与就业歧视

优质的就业公共服务是稳就业、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

为营造良好就业生态,《实施意见》明确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从平等就业、劳动报酬、劳动关系三个维度筑牢保障防线。为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户籍、用人、档案等方面服务措施,消除不合理限制,开展就业歧视治理,查处招聘录用和解雇裁员中的违法行为。健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聚焦农民工等群体,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加强生育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障妇女职业全周期合法权益,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劳动报酬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施行“新八级工”岗位绩效工资制。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起点薪酬,促进工资薪酬向技能人才倾斜。加强工资宏观指导和调控,定期发布薪酬数据报告,调整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同时要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有效治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乱象。

责编:李莉芹

一审:李莉芹

二审:陈永刚

三审:唐婷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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