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事件1小时内上报!湖南出台养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新规

  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18 16:46:26

近日,省民政厅发布《湖南省养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养老机构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能力,更好地保障在院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新规明确,养老机构内若发生涉虐待老人、非正常死亡、消防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民政部门报告

新规将重大事项分为紧急和常规两类。紧急重大事项主要指严重危及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或可能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突发事件,具体包括七类情形:涉及涉老诈骗、虐待、遗弃老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洪涝、山体滑坡、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发生传染病疫情、3人及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5人及以上因生活饮用水污染不适等严重损害或影响老年人健康的事件;机构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暴力伤害案件或其他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形;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因建筑坍塌、燃气泄漏爆炸、电线电器、特种设备故障引发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养老机构突然停业歇业,或负责人失联、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他紧急风险。

常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收费标准变更、重大债务风险等运营调整;群体性投诉举报、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等服务风险;接受境外捐赠、与境外组织合作等涉外活动;大规模合同变更、集中退费纠纷等权益保障问题。

对于紧急重大事项,养老机构必须在事发或知悉后1小时内,迅速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进行首次报告,并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报告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或失联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进展、已采取处置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对于常规重大事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民政部门报告。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需在障碍消除后24小时内补报并说明理由。

同时,新规还明确了问责条款。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大事项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渠道、程序、时限报告以及拒不执行本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杨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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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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