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护发展 以检为民守初心——安化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综述

    2025-12-18 12:39:02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蒋玉兰 谢蓉

2025年,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恪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温度,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为安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忠诚担当履职

服务发展大局

今年,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3人、起诉516人。该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从严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5人、起诉57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监督撤销不当立案6件、对情节轻微案件依法不起诉1件,切实防止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当干扰。全年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3件50人,起诉16件25人。

其中,对盗版印刷售卖刘仲华院士专著《安化黑茶品质化学与健康密码》的罗某夫妇依法提起公诉,坚决捍卫创新成果与学术尊严。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将保护地方特色产业作为服务大局的关键着力点。

在省检察院的统筹下,创新运用省市县及跨区划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机制,围绕“安化黑茶”的品牌、质量、生态、文化开展综合司法保护,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4件。

这套“组合拳”打出了声势与实效,参与办理的相关专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护航。

检察履职不止于办案,更在于促进社会内生和谐。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元举措,办理的43件信访申诉案件全部实现息诉罢访。以信访人陶某为例,其因家人被害多年未获妥善处理而持续信访,该院依法监督立案,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关键证据,最终对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20年的信访积案。同时,该院积极参与县综治中心建设,累计接访64人次,助力群众实现化解矛盾“只进一扇门”。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走访白沙溪企业。​

站稳人民立场

守护美好生活

今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办理郭某国家司法救助案,精准识别被害人家庭系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案陷入生活困境且存在返贫风险等情况,依法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同时,携手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协调落实医疗救助、低保保障、入学资助、产业帮扶等一系列举措,既为被害人家庭解困纾难,更帮助其培育“造血”自救能力。

该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入选案例。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融入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次服务的延伸,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司法温情可知可及。

2025年,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向10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以司法温度为困难群众纾难解困。该院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1件29人。在办理507系列案时,检察机关坚持从严追诉犯罪,同时创新履职模式,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捂紧群众的“钱袋子”。

市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

在食药安全领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3件4人,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摸排问题线索208条,督促全县206家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深入66家畜禽养殖场,针对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130家企业整改。

对涉罪未成年人,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精准施策:对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依法不捕4人、不诉17人,对1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跟踪帮教;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则依法批捕6人、起诉22人。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效能,针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向行政部门发出综合履职磋商函5份。

关注老年人、劳动者、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成功为5名劳动者和老年人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及人身损害赔偿共计21.7万元。同时,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就县域内公共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缺失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成5处整改,让法治文明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强化法律监督

彰显公平正义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熔铸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的每一个环节。

在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始终突出精准性与刚性。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全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9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各类监督文书80份,对110件案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有效破解案件办理梗阻难题。同时,抓实刑罚执行监督,督促整改10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漏管问题,监督13.05万元未执行涉案款上缴国库,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始终传递司法的力度与温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在裁判结果监督环节,针对发现的冒名诉讼、遗漏诉讼请求等违法情形,制发的2份再审检察建议均获法院采纳。同时,加大审判程序违法与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共办理相关监督案件32件。聚焦“执行难”顽疾,该院主动履职监督,为2名已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删除失信信息,帮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坚持促进依法行政与实质性化解矛盾并行。全年办理行政执法监督、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起。同时,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249件不起诉案件开展“可处罚性”专项审查,针对其中129名被不起诉人制发检察意见,建议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效杜绝 “不刑不罚” 现象,确保法律责任闭环落实。

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该院以能动履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

围绕安化黑茶特色产业保护,该院创新开发“茶产业公益保护电子地图”微信程序,以科技赋能实现精准化、动态化监督。在文物保护领域,聚焦传统村落与重点文保单位,督促3个传统村落、5处重点文保单位整改消防隐患、启动修缮工作,切实守护历史文脉。在生态环境领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增殖放流鱼苗9万余尾,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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