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7 15:16:1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柯 张俐)近日,安乡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某工程公司追回拖欠7年的工程款22万元。
2017年,某工程公司与某运输公司在安乡县某河段达成土方挖运合作协议。某工程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如期完成土方挖运任务。某运输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22万元尾款迟迟未结清。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某运输公司向某工程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22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某运输公司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某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对某运输公司名下财产展开全面调查,但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线索均显示该公司处于“空壳”状态,案件推进受阻。一边是某工程公司急切盼望回款以缓解资金压力,另一边却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局面一时陷入僵局。面对这一困境,执行干警立即转变思路,对某运输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出资等情况进行深入核查。
经查,某运输公司股东的认缴注册资本并未实际缴纳完毕,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追加某运输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对某运输公司股东名下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扣划。面对强制执行的威慑,某运输公司股东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随即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安乡法院将聚焦涉企执行案件难点堵点,强化执行效能,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组稿:曾雨田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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