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财见者有份?别信!是骗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17 15:16:0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7日讯(通讯员 胡睿涵)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诈骗手法也不断翻新,不法分子精准拿捏贪念、侥幸等心理弱点,以“拾物平分”为诱饵,受害者最终常因为警惕性不足而掉入陷阱。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2025年6月16日,被告人孙某和叶某驾驶摩托车寻找作案目标,遇见被害人吴某后便尾随至某公路。叶某将事先准备的假戒指和发票丢在地上,假意从地上捡到钻石戒指一枚、现金130元及发票一张(显示戒指价值9.8万元),并故意让吴某看到。

孙某则上前配合“表演”,表示“见者有份”,二人愿意和吴某平分戒指,戒指暂时交由吴某保管,自己则回去拿现金弥补戒指价格,以此诱骗吴某拿出财物抵押。

吴某信以为真便将随身携带的一个黄金手镯交给孙某,叶某将假戒指交给吴某后和孙某乘机逃离。经鉴定,吴某被骗的黄金手镯价值约2.3万元,假戒指为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

7月1日,被告人孙某被抓获到案。次日,被告人叶某被抓获到案。同日,湘阴县公安局将涉案黄金手镯发还给被害人吴某。

湘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坦白,且均自愿认罪认罚。但孙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

综合考虑二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相较于现今易发多发的电信诈骗,此类街头“拾物平分”的诈骗套路并不复杂,却仍屡屡得手,关键在于抓住了部分人“不劳而获”的心理。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独自外出时应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面对陌生人的“善意分享”和“意外之财”,应保持理智,不义之财不可取,天上也不会掉馅饼,切勿因一时贪念,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责编:王相辉

一审:张颖琳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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