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17 15:12:31
为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全力确保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举报奖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凡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均在举报受理范围内:
(一)生产企业未经整改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
(二)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的;
(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一)电话举报:郴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应安委办《红线栏目》举报公开电话0735-12350、0735-2170049。
(二)微信举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郴州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
三、奖励依据与标准
对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依照《郴州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及时兑现奖励。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郴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图1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

图2郴州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

责编:曾璇
一审:胡泽汇
二审:朱晓华
三审:唐婷
来源:郴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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