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起诉”到“复绿成荫” 一面锦旗背后的检察温度

记者 李翔 通讯员 赵玺 欧君     2025-12-16 20:45:18

2025年12月检察官到水口山镇进行跟进监督。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赵玺 欧君

荒山重新披上绿装,企业也在法治护航下走出困境,检察官第三次来到现场时,看到的不仅是树苗成行,更是司法善意生长出的生机。

2025年12月初,常宁市水口山镇的一处山坡上,一排排新植的树苗在冬日阳光下舒展枝叶。常宁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第三次来到这里,眼前景象与一年前记录照片中的碎石和黄土已截然不同。

“去年这时,这片地还有些苗木长势不佳,局部区域管护也跟不上。”承办检察官指向远处已初步成林的区域,“现在再看,生态修复的质量上来了。”

采矿企业的困境与选择

2021年5月,罗某、黄某接手一处采石场并成立矿业公司,依法取得了经营权,却在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未完备的情况下,于当年7月正式开工投产。

“我们提交了申请,但因为多重原因,手续迟迟没办下来。”公司负责人后来回忆道。开工后,山体被开挖,岩石裸露,森林资源遭到破坏。

这一行为很快被相关部门发现。案件移送至常宁市检察院时,摆在检察官面前的是一道难题:企业违法事实清楚,但若简单起诉,这家已投入大量资金、雇用上百名员工的企业可能就此陷入困境。

“我们调查发现,企业在案件移送前已经补办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并对部分破坏林地进行了复绿。”承办检察官介绍,“而且负责人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

不起诉决定背后的司法考量

2024年,常宁市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罗某、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决定让企业负责人松了口气,但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不整改。”常宁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随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原状。

这一“刑行衔接”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上依法从宽,行政上依法从严,生态修复上必须到位。

检察官解释,“我们的目标是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生态环境,也要考虑企业发展和社会就业,实现多赢共赢。”

1700万元投入的绿色承诺

检察意见发出后,常宁市检察院没有一发了之,而是持续跟进监督。该公司也高度重视,成立复垦复绿工作专班,投入专项资金1700万余元,通过泥土回填、种植适宜树种等方式,系统性开展修复工作。

“我们按照复绿方案,聘请专业团队设计施工,选择本地适生树种,确保修复科学有效。”企业负责人表示。修复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到现场查看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2025年12月第三次现场跟进时,前期发现的苗木长势不佳、局部管护薄弱等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修复区域生态明显改善,曾被碎石黄土覆盖的山地重焕生机。

边生产边修复的可持续发展

该矿业公司并没有将生态修复视为一次性任务。“后续我们将采取边生产边复垦复绿的方式,合理规划生产区域与复绿区域。”

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安排了专业人员定期对复绿区域进行巡查和管护,确保新植树苗的成活率和健康生长。这种将生态保护融入生产全过程的模式,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5年12月16日,该矿业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常宁市人民检察院,送上了一面印有“护航企业保生态,检察履职显温情”的锦旗。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让我们公司走出困境并重回正轨,也稳住了上百个员工家庭的生计。”负责人感慨。

如今的水口山镇山坡上,新植的树苗已初步形成林带。 常宁市检察院的这一案例,已被纳入当地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

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中坚持宽严相济,既以“严”的态度守住生态红线,又以“宽”的智慧护航企业发展,这种“法理兼顾情理”的办案理念,正在更广范围内生根发芽。

一面锦旗背后,是司法温度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生动实践。随着更多企业将生态保护内化为发展自觉,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和谐篇章正在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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