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说新闻|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精神病绝非免罪牌

  三湘都市报   2025-12-16 17:45:3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晓风 视频 刘文

当27岁的王某雅透过猫眼拍下陌生人影像时,她或许从未想过这会成为生命最后的注脚。冰冷的利刃,连续十刀,不仅刺穿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更戳破了公众对“家门口安全”的基本信任。

12月1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审理这起“家门口被害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起看似偶发的悲剧,实则折射出当下社会对“身边安全”的隐忧,及司法实践中“精神鉴定”引发的公平与正义的焦虑。

案件经过媒体大幅报道过,不再赘述,但细节令人不寒而栗,人人自危,暴露出基层安全防线的系统性脆弱。当一个人已表现出明显的危险倾向,甚至携带凶器在小区内游荡时,现有的社区管理机制、精神障碍患者监管体系与警情处置衔接,显然未能形成有效的风险干预链条。而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极少数具有暴力倾向者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识别与管控,无异于在公共社区埋下了定时炸弹。

此案中,精神鉴定报告成为争议焦点。经鉴定,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然而,这一结论受到多方质疑:被害方代理律师“坚决不能接受”,被害者母亲申请二次鉴定“无果”,而梁某某本人在庭审中甚至否认自己有精神疾病,并要求以“正当防卫”辩护。

这种矛盾揭示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一方面,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人道主义。但另一方面,当犯罪嫌疑人“无既往病史和就诊经历”,且在行凶后表现出清晰的自我保护意识时,鉴定结论的公信力难免受到质疑。

更令人忧虑的是梁某某在法庭上的表现:多次破坏法庭秩序,无羞愧或自责表现。这种态度不仅加深了被害者家属的痛苦,也引发了公众对“精神病”标签可能被滥用于规避罪责的担忧。当恶性暴力行为可能因一纸鉴定而被“从宽”处理时,社会对司法正义的信任基石便会产生裂痕。

成都这起悲剧提醒我们,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上,也体现在保护每个公民免于恐惧的权利上。广东湛江叶德志案中,即便被告人被认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仍因罪行恶劣被判处死刑,这一判决早已明确:精神病绝非恶性犯罪的免死金牌。

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得到科学治疗与人道关怀,但不能以无辜市民的生命安全为代价。完善精神病人“家庭监护、社区管控、医疗干预、司法处置”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命题。

无论最终判决如何,此案都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标本,促使我们审视那些隐藏在日常生活表象下的系统性风险。我们期待法庭用严谨的审理击碎精神病脱罪的迷思,用公正的判决抚慰受害者家属的伤痛,更用明确的司法导向筑牢公共安全的底线。

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个普通人相信:家门口这个避风港仍然安全,法律的锋芒绝不会被任何借口钝化。

责编:苏亮

一审:刘文

二审:张军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