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后藏匿车辆 湘潭交警48小时内破案!

    2025-12-16 17:41:3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胡红章 邹斯怡)12月1日,湘潭县大队八中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从接警到嫌疑人投案,仅用不到48小时。

11月29日8时27分,八中队接到110转警:在石潭镇青和村地段,一名行人被车辆撞伤,肇事车辆逃逸。

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却只发现零星车辆散落物、地面刮痕与伤者血迹,再无其他线索。中队立即成立专案组,根据现场物证,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为一台摩电车辆。民警调取事故周边监控,可惜并无直接拍摄到事发现场的画面,仅在远处监控中隐约看到有车辆经过后传出倒地响声。线索一度中断。

专案组随即调整侦查方向,扩大视频调取范围,对事发前后途经车辆逐一排查,并深入周边走访群众。通过连续追踪与辨认,民警最终锁定家住乌石镇的沈某。29日下午,办案民警张泽峰赶到沈某家中,其妻子称沈某不在。民警没有放弃,耐心向家属说明事故情况与法律法规,望其敦促沈某主动配合。

经过周末连续工作,12月1日,民警再次上门,对沈某的儿子和妻子开展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沟通。在家属的劝说下,当日19时许,沈某主动来到八中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全过程。据沈某交代,事发当天,其驾驶电动摩托车撞人后,因害怕承担责任,立即掉头绕路回家。途中,他将车辆雨棚拆下丢进山中,又将肇事电动车藏到山上,用柴草掩盖,随后躲回家中楼上休息,直至民警上门工作后选择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湘潭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请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报警,切勿逃逸,否则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组稿:马志军

责编: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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