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头条丨为了它,古丈发出司法保护令!

  团结报 澎湃新闻 湖南法治报 古丈县人民法院官网   2025-12-16 14:14:5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湘西,守护生态从不是一句口号!

近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联合出手,针对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布首份生态司法保护令,6类破坏行为被明令禁止,用司法刚性为这片“动植物基因库”上锁护航。

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人机照片)。张谨 摄

秘境高望界:1.7万公顷的“生态宝库”有多金贵?

位于湖南西北部总面积17169.8公顷的高望界,藏着完整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这里是钟萼木、红豆杉等珍稀植物的“原生家园”,云豹、白颈长尾雉等“国宝级”动物在此繁衍生息,被誉为“天然氧吧”“动植物基因库”。

为了让这片林海常绿、生灵安然,古丈检察院与法院主动作为、协同发力,这份联合发布的《保护令》,正是为生态保护装上的“司法安全阀”。

6条“红线”划死!这些行为绝对不能碰

《保护令》用明确条款划出生态“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需牢记“六个禁止”,触碰即追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进入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在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禁止在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以及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他污染破坏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行为。

划重点!

对于违反该《保护令》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

普法:生态司法保护令不是“纸老虎”

看到“司法保护令”,你可能会想到家暴防治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但针对生态环境的专属保护令,同样是有国家强制力的“硬约束”。结合高望界这份《保护令》,我们了解一下生态司法保护令:

什么是生态司法保护令?

它是法院、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作出的强制文书,核心是“预防为主”,这份文书能提前划出“禁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高望界的《保护令》就是为1.7万公顷林海量身定制的“防护盾”。

和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啥区别?

两者都是司法保障手段,但保护对象不同:人身安全保护令聚焦“人”的安全,生态保护令聚焦“自然”的安全,保护的是公共生态利益和珍稀动植物生存权。

法律底气来自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这类保护令的申请流程、审查标准和追责依据,让生态保护有法可依。

为啥需要检法联合发布?

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法院负责裁定执行,双方联动能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全链条保护,避免保护令沦为“一纸空文”。

晨曦初露,高望界国有林场绿意盎然。古丈县高望界国有林场供图

湘西生态保护,再添“法治新注脚”

在该《保护令》发布之际,古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还与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三方围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提升保护区治理效能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此次座谈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同联动,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为保护区可持续发展构筑起更为牢固的法治防线。

近年来,古丈县人民法院始终将环境资源审判置于突出位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此前,该院已审结多起相关案件,例如对非法狩猎致“三有”保护动物死亡的彭某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赔偿资源损失,对滥伐林木的宋某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补种树木,充分体现了司法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刚性约束与修复导向。

此次联合发布《保护令》,是古丈县司法机关深化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古丈县人民法院表示,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强与检察、林业、自然保护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常态化的联动保护机制。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共同参与,携手守护好高望界这片珍贵的生态绿洲,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周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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