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14:14:38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梁原 通讯员 尹思佳 姚晶
船行碧波上,法润山水间。在安化县柘溪库区深处,一场场跋山涉水的巡回审判,一次次凝聚合力的温情调解,正悄然织就一幅“以和为贵、以调止争”的乡村善治新图景。
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安化县人民法院平口法庭立足库区实际、融合法理乡情,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在资水之畔筑起一座“化解在早、解决在小”的法治桥头堡。
7月3日,平口法庭干警在“水上巡回法庭”上开展巡回办案。
踏浪开庭
法庭搬到纠纷现场
“法官,这山我有证!”“祖坟在这几十年,不能动!”山头上,两户村民争得面红耳赤。一方攥着合法林权证要维权,一方守着祖坟讲人情,林地权属争议裹挟着乡土观念,稍有不慎便会激化矛盾。
判决书容易写,邻里心结难解。平口法庭的法官没有选择“坐堂问案”,而是让“水上巡回法庭”劈波而来。法官乘船渡水、徒步登山,把庭审现场设在林地旁。他们一边联系职能部门用科技手段厘清界线,一边蹲在田埂边拉家常,听出原告“怕后续再葬人”的真实顾虑。
抓住矛盾关键,法官现场明确指出相关行政法规明令禁止在林地建造坟墓,同时把法条揉进乡音,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原告松口同意保留祖坟,被告承诺予以补偿并共同维护林地。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以原告撤诉画上句号。
“法官上门解疙瘩,比啥都实在!”村民的感慨,正是平口法庭用脚步丈量民情,让司法服务“追着矛盾跑”的生动注脚。
合力破题 让矛盾止于萌芽
“他骗我感情还动手,必须赔偿!”在平口法庭“五老”调解室,当事人夏某攥着聊天记录哭诉,指控李某隐瞒已婚还施暴。
这起因婚外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尚在萌芽阶段就被网格员敏锐捕捉,并通过“乡镇+法庭”多元解纷机制流转至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庭吹响“联动哨”,邀请镇妇联干部、老党员、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调解团队。经过一整天抽丝剥茧,真相浮现:女方知情后仍维持不正当关系,自身也有不妥之处。
调解员不贴“对错标签”,先递杯热茶安抚情绪,再耐心讲法律、聊情理。最终,男方自认暴力过错,愿意赔偿医药费;女方放下执念,减少索赔数额。“撕破脸”的纠纷就地化解。
平口法庭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与乡镇、司法所、妇联、村(社区)等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推动解纷力量从“分散”走向“整合”,实现矛盾纠纷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
11月12日,平口法庭邀请镇妇联干部、老党员、社区志愿者在“五老”工作室开展调解。
司法纾困 为伤残工人撑起保护伞
司法有温度,纾困有力度。平口法庭用实打实的行动为弱势群体撑起遮风挡雨的“法治保护伞”。
农民工邓某在一次屋面作业时摔成九级伤残,一度陷入“索赔无门”绝境——雇主梁某称“工程利润微薄且未购买保险,赔不起”;房主程某称“责任该归包工头”。还躺在病床上的他,看着医疗费单据直流泪。
收到案件后,平口法庭立即邀请政府干部、老党员、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专项调解小组:法官厘清责任,干部讲明政策,老党员用乡情劝导。多轮调解后,原本“各不相让”的三方松了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梁某和程某按责任比例共同赔偿邓某各项损失,并当场履行完毕。
更让邓某感动的是,法庭见邓某家境困难,依法减免了全部诉讼费。“你们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攥着赔偿款,邓某难掩激动。
情法交融 在判决之外寻求“最优解”
近日,80岁的刘奶奶拄着拐杖走进法庭,一纸诉状告了养子,却未起诉养女。“我也尽了孝,为何只告我?”养子委屈,要求追加养女为第三人。原来,刘奶奶早年与丈夫共同收养一儿一女,养女是刘奶奶的亲外甥女,养子是其丈夫的亲侄子。
如何判决才能既保障老人权益,又修复亲情裂痕?平口法庭选择将庭审“晒”在阳光下,邀请人大代表监督,组织群众旁听。面对收养关系中亲疏难题,在查清事实基础上,法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考量亲情伦理,依法作出判决:养子承担相应赡养费用,同时尊重老人意愿,由养女负责日常照料。得益于前期充分的调解与沟通,刘奶奶及其家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认可和接受。
“法律判的是责任,但更‘盼’的是亲情。”案后,法官道出了司法实践的深层逻辑:裁决要有法律的尺度,更要有治愈的温度,既要恪守法律底线,也要充分考虑乡土人情,努力寻求当事人利益和情感的“最大公约数”,让司法裁判更好契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
青山碧水,见证着平口法庭的坚守,更记录着司法为民的足迹。近年来,平口法庭坚持“以调止争”,把一桩桩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百姓家中。未来,他们将继续执“调解”之笔,蘸“民心”之墨,让司法为民的底色在山水间愈发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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