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15:37:1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慧)民生无小事,事事总关情。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55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和解,获得65万余元的损失赔偿。
2019年6月25日,原告刘某等55户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交房时间及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刘某等人分别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购房价款。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各业主房款后,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时交房。刘某等人认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构成违约,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交付之日止,按日计算支付房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条款承担相应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则认为案涉房屋逾期交房与当时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等有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应当酌情减轻。且逾期交房涉及户数众多,违约金赔付数额巨大,公司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因双方对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赔付问题一直僵持不下,刘某等55户业主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该系列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对于违约金赔付的金额、期限等问题分歧较大,一直僵持不下。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影响范围较广,若处理不当,简单“一判了之”,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鉴于此,承办法官便主动前往原告所在地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地走访调查。
“这房子迟迟不交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开发商必须对我们进行补偿。”
“我们愿意补偿,但确实资金紧张,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拿出这么多钱……”
在多次与业主及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后,双方当事人态度均有所动摇,法官便着手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承办法官肯定原告业主主张权利的正当性及合法性,安抚其情绪,并耐心解释被告正在积极采取赔偿措施,只是目前资金困难,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赔付,并向业主们就违约金计算标准及期限进行释明;另一方面充分做好某房地产公司的工作,劝说其要积极面对业主答疑解惑,并加快公司审批流程,尽快制定出可以履行的赔偿方案,早日让业主们拿到违约金。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寻找利益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等55户业主同意将违约金计算标准降至日万分之零点五并延缓违约金支付期限,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承诺将按约定按时赔偿业主违约金。之后,某房地产公司按时履行了赔付义务,刘某等55户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对于群众而言,买房无疑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近年来,受经济形势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房产领域纠纷频发。该案涉及主体众多、影响范围广,如果无法妥善化解,可能引发批量诉讼案件,故调解重点应该是促成该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该案中,了解当事人诉求,消除对立情绪,因案制宜调整调解方案,做实做细调解工作成功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有效避免了群体性纠纷的产生,不仅有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也为房地产公司纾困解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统一。
组稿: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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