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3 00:10:3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童彬霖)近日,在平江县法院执行局接待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的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随着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向某的双手握在一起,这场持续已久的纠纷得以化解。
该案源于王某与向某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生效判决确定向某需赔偿对方各项损失1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向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了解,向某身患疾病,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次性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确有困难。若机械推进执行,案件可能难以取得实质进展,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无法及时实现。
面对这一困境,承办法官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坚持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的宗旨,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中,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一方面,向王某如实说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解释法律规定,引导其理解执行面临的客观情况;另一方面,向向某严肃申明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督促其端正态度、尽力筹措资金。
起初双方分歧较大,王某只愿小幅退让,向某则表示履行能力有限,调解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并未气馁,从法、理、情多角度反复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一上午耐心协调,最终促成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签订后,向某当场筹齐案款并全部履行完毕。
“没想到法官为我的案子投入这么多精力,这个结果我们都能接受。”收到案款后,王某说。向某也感慨:“法院没有‘一执了之’,而是给我和解履行、化解心事的机会,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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