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 10:18:1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甘洁)近日,澧县法院通过运用“保全+调解”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达14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有力保障了金融机构债权安全,也为涉案企业维持正常经营创造了条件,实现了司法护企、安商共赢的良好效果。
本案中,原告澧县某银行因被告胡某某及其经营的某汽车销售公司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共1400万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审查并依法裁定采取实施保全,同时充分考量被告企业的持续运营需要,采取灵活保全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为后续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保障债权与护企发展并重”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多次沟通、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主动履行完毕。原告银行对法院高效专业的纠纷化解能力表示高度认可,被告企业亦对法院在保全环节兼顾其经营困境、为其争取缓冲空间的司法温度表示感谢。
下一步,澧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和完善“保全+调解”工作机制,在依法及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司法措施的精准性与适度性,努力以最低成本、最优方案化解商事纠纷,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支撑。
组稿:曾雨田
责编:梁原
一审:梁原
二审:杜巧巧
三审:杨湛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