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5-12-11 14:42:1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靓)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争议激烈、矛盾尖锐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坚持认为,本案属于承揽合同纠纷,主张被告工作人员曾承诺提供全屋整装服务;而被告则以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为由,辩称已履行货物交付义务。双方围绕合同性质、货物交付、产品质量等核心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雷虎翼确立了以调解为先的审理思路。案件受理后,他第一时间仔细审阅卷宗材料,梳理案情细节,归纳争议焦点,把握矛盾症结所在。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前往案涉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实地查看货物安装、使用情况及质量问题,听取双方在现场的陈述,从而对纠纷全貌形成了更直观、扎实的把握。
经综合研判,承办法官认为,若通过判决方式处理,通常还需要对定作物归属及价值进行认定和鉴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延长审理周期,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相比之下,若能促成双方达成继续履行的调解方案,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法官决定全力开展调解工作。
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直接协商易引发冲突,法官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策略。他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沟通,一方面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不断调整优化调解方案。
调解一直持续到傍晚下班时间。眼看双方诉求差距逐渐缩小、出现和解曙光,承办法官坚持继续调解,抓住宝贵契机,最终促成双方在夜幕降临时达成一致,被告公司承诺按原设计为原告房屋继续提供部分定制材料与安装服务,并约定明确的完成期限与逾期违约金;原告则承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这起争议较大的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多次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也生动展现人民法院干警化解矛盾的坚定决心、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司法为民的担当。
近年来,雨湖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用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组稿:马志军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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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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