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有力量 呵护未成年——汉寿县检察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纪实

    2025-12-11 12:53:35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田明时 黄雷媛 张伟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倾力打造特色亮点品牌,发挥“五老”余热,以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爱心与真情点亮迷途少年归航之路,不断谱写新时代检察关工委工作动人篇章。

检察干警深入校园为学生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强化组织领导 多方联动大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守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是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强化领导凝聚合力,多方联动,用最小检察资源实现最大保护效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覃业辉说道。

为切实做好汉寿县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工作,该院联合6个检察部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并成立了汉寿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该中心设家庭教育工作室、心理疏导室、法治教育活动室等。该院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妇联等多部门制定《对未成年证人、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实施办法(试行)》,共同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与县教育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常态化法治教育的意见》, 不定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协助县内调研,向党委、政府报告本县涉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培养工作,得到上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高位推进形成治理合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5年,汉寿县被选为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法治化改革试点县之一。为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落地见效,该院深刻领悟县委精神,落实县委各责任单位发布的12项重点工作任务、50项责任指标以及130项具体措施,并召开党组会会议,细化改革措施,于4月30日制发了《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法治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本院各职能部门职责,协同发力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

发挥“五老”作用 法治宣传入人心

近年来,该院注重发挥“五老”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五老”工作室,先后组织10多名离、退休干部,以及老党员、老检察官等参与此项工作。

年过七旬的原副检察长陈敬国等“五老”工作室成员,长期深入全县学校、社区、村组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打造未成年人检察“最美名片”。5年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0余场,受众万余人。结合未成年人自身特点,他们通过编排情景剧、小品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资料3800余份,让学生们在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该院联合汉寿县龙阳中学建成“汉寿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基地内的设施配以文字、图片、实物等多种载体,针对校园欺凌、性侵、禁毒等社会热点问题,打造警示教育主题篇章,让青少年参与沉浸式趣味互动体验。引用最高检发布的多起典型案例,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已在法治教育基地多次组织学生及家长参观学习。家长刘大伯感慨地说:“参观让我们很受触动,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感谢县检察院提供这么有意义的教育机会!”

延伸办案触角 彰显检察温度

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严格执行特殊程序,把法治教育贯穿始终。通过回访帮教、司法救助、心理辅导等方式,延伸办案触角,温暖未成年人。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

未成年人陈某,在某天遭遇了性侵害。案发后,她经常做噩梦,并将自己封闭起来,变得沉默寡言,抗拒与人交往,甚至连学也不去上了。了解情况后,该院多次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为这位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一点点帮她驱散内心的阴霾。考虑到后续心理治疗的需求,以及其家庭困难的现状,检察院依法为她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给这个受伤的女孩送去温暖与希望。后来,陈某逐渐敞开心扉,开始认真面对学习和生活。2021年以来,该院帮助受到侵害或因案致贫的未成年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80 余次,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0 余次。

近年来,该院适时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指导,坚持做到“每案必帮 ”。对不予逮捕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定期帮教;对不予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采取持续跟踪帮教;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法治教育座谈会、家庭课堂。

汉寿县检察院未检负责人汤宇帆表示:“今后,我们将持续立足未成年人成长需要,加强未检品牌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让每一个未成年人在法治晴空下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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