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0 15:10:5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毛轶澜)“没想到案子到了法院还能调解!欠款追回来了,和客户的关系也没闹僵。”近日,某加油站负责人终于在汉寿法院蒋家嘴法庭的调解室内松了一口气。困扰其近一年的8.3万余元加油款,经法院与司法所合力调解,不到一个月便得到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2023年1月至5月,龚某某多次到该加油站加油,采用“部分结算、部分赊欠”的方式支付油款。2024年2月,双方对账确认龚某某尚欠油款83287元,并出具欠条约定于当年年底前付清。但期限届满后,经加油站多次催讨,龚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款项回收陷入僵局,加油站遂诉至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与驻庭调解员研判案情,明确了调解方向。“这类纠纷不仅关乎个案欠款回收,更直接影响辖区营商环境的诚信基石和小微经营者的信心。”为此,法官主动对接当地司法所,共同走访龚某某居住地,核实其经济状况、拖欠原因及真实履行意愿。调查发现,龚某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近期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如期履约。
掌握关键信息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到庭调解,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工作。一方面,向龚某某严肃阐明拖欠款项的法律责任及对个人信用的负面影响,引导其正视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向加油站坦诚说明龚某某的实际困难,从维护客户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耐心疏导,搭建理性沟通的桥梁。
经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龚某某分期偿还所欠83287元油款,每月支付15000元,直至付清。该方案既为债务人预留了合理的履约空间,又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可预期实现,实现了利益的平衡与共赢。
“如果龚某某反悔不履行协议怎么办?难道我还要再起诉一次?”加油站代表仍存顾虑。法官当即说明,双方可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若龚某某未按期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加油站无需另行起诉,可直接凭生效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这一解释彻底打消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都是熟人,实在不想因为欠款对簿公堂。”龚某某坦言,“感谢法院给了我一次诚信履约的机会!”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汉寿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缩影。针对涉小微企业纠纷,该院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联动基层治理力量查明事实,以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方式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既快速兑现了企业合法债权,保障其生存发展空间,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组稿:周芝华
责编:王薇
一审:王薇
二审:杜巧巧
三审:杨湛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