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0 14:57:3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吴涛)在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加速融合的背景下,司法如何妥善化解新业态纠纷、有效平衡各方权益、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已成为检验基层法治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标尺。近日,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审结的一起电商买卖合同纠纷案,为此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范例。
该案原告为抖音平台电商,被告系澧县本地“阳光玫瑰”葡萄供应商,双方采用“一件代发”模式合作。因葡萄质量问题引发消费者集中退款,导致原告店铺评分下降、商誉受损,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看似常见,却关涉农产品上行、电商平台规则、供应链风险分担等多重复杂维度。
审理过程中,红湖法庭并未简单沿用传统合同纠纷裁判思路,而是紧扣新业态特征,秉持服务理念与专业态度,作出了公允判决。法庭首先明确本案属于“向第三人履行的买卖合同”,为厘清双方权责奠定基础;在审查款项性质时,尊重商业实质,未机械适用“定金罚则”,避免对供应商造成不公;在认定违约责任方面,细致区分产品质量直接损失与因平台规则、生鲜属性、消费心理等引发的间接风险,指出由供应商承担其难以预见的全部后果显失公平,可能挫伤其参与电商经营的积极性。基于上述考量,法庭最终判决被告承担90%的直接损失,原告自行承担10%的间接风险。
司法裁判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利器,更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红湖法庭在处理涉农电商纠纷时,推行“分层认定、合理限定”裁判规则,形成特色“红湖方案”。该方案在维护电商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合理界定责任、保护本地农户生产积极性,在支持电商新业态与扶持传统农业之间取得有效平衡。据悉,自2024年以来,红湖法庭共化解涉农电商纠纷案件8件,电商维权平均周期缩短36%,有效引导供应链各方明晰权责、共担风险。
下一步,澧县法院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实践,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精准回应数字经济时代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为地方特色农业的稳健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组稿:曾雨田
责编: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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