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法院:刑事自诉破“拒执”困局 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2025-12-09 16:50: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夏妮妮 赵登前)“感谢法院为我们企业撑腰,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近日,澧县某装修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澧县法院,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表达由衷谢意。这起通过刑事自诉程序成功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案件,是澧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

案件源于一起涉企委托合同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谢某某在法院生效裁定确认其需支付150万元款项后,不仅拒绝报告财产状况,更在账户有资金流入时故意转移,明显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对此,澧县法院依法采取了查封房产、扣押车辆、司法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但谢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

面对执行僵局,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公安机关对相关犯罪线索不予立案后,经法院释明,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谢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澧县法院经审理,认定谢某某拒不执行的主观故意明显,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于2025年9月30日依法决定对其逮捕。刑事强制措施的强大威慑立竿见影,谢某某随即主动联系自诉人寻求和解,并于10月11日一次性全额履行本案债务100余万元及另案款项40余万元。最终,该案以自诉人撤诉结案,企业的胜诉权益得到全额兑现。

此案的成功办结,不仅是澧县法院畅通刑事自诉渠道、强化民事执行与刑事追责联动机制的典型例证,更是法院严厉打击失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决心的一次有力彰显。它清晰地向社会传递了人民法院对拒执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展现了司法机关综合运用多层次强制措施,坚决捍卫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构建诚信有序市场环境的坚强决心。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澧县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打击涉企案件中的拒执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民事强制执行与刑事追责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将企业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组稿:曾雨田

责编: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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